中国网财经5月20日讯 信用中国(北京)近期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石景山五里坨组团等地块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被罚28万元,处罚机关是北京市石景山区水务局。
石景山区水务局称,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责任编辑:王擎宇)